輔導遊民安定生活 積極協助脫貧
對經常性露宿街頭、公共區域或居無定所的遊民,李美珍指出,以「緊急服務、過渡服務及穩定服務」的三階段服務,在各地區結合警政、衛政、社政、民政和勞政等單位,提供適切的服務和輔導措施。
第一階段是緊急性服務措施,結合民間團體的力量辦理街頭外展服務,提供遊民熱食、沐浴、禦寒、理髮、乾淨衣物、睡袋和衛生保健服務,並在當中央氣象局發布10度以下低溫特報時,啟動關懷機制,加強對街頭遊民和弱勢民眾的關懷服務。第二階段則是過度性服務措施,以收容安置為主軸。
第三階段是穩定性服務措施,提供遊民就業、居住等其他相關服務,協助有工作意願和工作能力的遊民,參與職業訓練或提供就業機會,以促使遊民自立生活。
李美珍表示,現在正從消極性的社會福利政策,走向積極性的社會福利政策,為了協助低收入戶自立向上,政府依據社會救助法修正條文,結合社會資源提供低收入戶「教育投資」、「就業自立」和「資產累積」的三大模式脫貧方案。
「教育投資」方案主要針對學齡前、就學子女及單親家長,透過改善就學環境、課業輔導、提升學歷等方式,累積人力資本,進而達到脫離貧窮困境;「就業自立」是透過就業轉介、職業訓練、輔導證照考試、小本創業等方式來協助家計主要負擔者,提高並穩固家庭經濟收入來源,逐漸改善家庭困境;「資產累積」模式是以資產累積觀點取代所得及消費的福利概念,協助經濟弱勢家戶累積有形或無形的資產,以達到積極協助家戶邁向經濟自立的目標。
特別誌謝
衛生福利部社會救助及社工司司長 李美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