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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09
 
 
 
 
》急診有分流 緊急有規劃
提升醫療服務品質

近年來,臺灣的醫院急診醫療服務面臨人滿為患、病患家屬暴力等挑戰,為提供民眾安全且具品質的緊急醫療服務,期望能落實醫院緊急醫療能力分級制度,掌握緊急醫療服務品質指標,以加強民眾在各層級醫療機構就醫之信心。

 
 

於工商及交通發達,各種災害之緊急傷病事故有增無減,而颱風、地震、土石流等天然災害與車禍、火災、化學等人為災禍之預防應變措施,也是緊急醫療服務體系必須面臨的問題與挑戰。因此,臺灣緊急醫療救護體系包括中央的衛生福利部與內政部、縣市政府與衛生局、救災救護指揮中心、急救責任醫院等,提供「到院前救護」與「到院後醫療」之緊急醫療照護服務,並配合各種災害緊急應變措施,提供平日與緊急災害時的急救,俾於第一時間內將病患送至適當的醫院接受治療,守護國人的生命安全與健康。

為此,衛生福利部陸續推動多項措施以增進緊急傷病患的服務品質。在法制層面,於1995年修訂《緊急醫療救護法》、2008年公佈「緊急傷病患轉診實施辦法」,以健全緊急醫療救護體系,規範急診病患轉診等等。在政策層面,自2009年開始辦理「醫院緊急醫療處理能力分級評定」,依據醫院提供整體緊急醫療能力,評定為重度級、中度級及一般級急救責任醫院。在執行層面,於2011年規劃推動「提升急診暨轉診品質計畫」,建構緊急傷病患轉診網絡」,配合電子轉診平臺的運作,並落實急重症分級制度,以提升緊急醫療暨轉診品質。

此外,於2015年規劃全國193家急救責任醫院,建置14個急診病患轉診網絡,重度級急救責任醫院為各網絡之基地醫院,以區域聯防概念,整合網絡內中度級、一般級急救責任醫院,提供特定緊急傷病患之綠色通道,與急診間病患向上、平行、向下無縫接軌之急診轉診服務,落實在地醫療及分級就醫,解決部分醫院急診雍塞的問題。



 
急診病患轉診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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