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心障礙年金 保障身心障礙者的基本生活
俗話說:「天有不測風雲,人有旦夕禍福。」我們要為可能的風險預先考量。經診斷為重度以上身心障礙並領有身心障礙手冊或證明,且經評估沒有工作能力,即可按月、持續性地請領「身心障礙年金」。
喪葬給付與遺屬年金 家人也可以託付
若在參加國保期間死亡時,可由支出殯葬費的人請領喪葬給付,按死亡當月的月投保金額一次發給喪葬給付5個月。另外,被保險人不幸過世也不會血本無歸。在國保加保期間死亡,遺有符合請領資格的遺屬即可領取遺屬年金;而領取老年年金或身心障礙年金期間死亡亦同。
不只有靠山 專業來把關
國保係由勞動部勞工保險局為民眾提供第一線服務;勞動部勞動基金運用局負責基金投資、資產配置及風險管理,爭取合理收益;另有衛生福利部社會保險司負責統籌法規推動、政策規劃。在跨部會的合作下,讓國保運行順遂。
衛生福利部國民年金監理會作為監督單位,聘請專家學者、人民團體代表與政府部門代表,擔任監理委員與爭議審議委員,分別就行政業務、基金運用及爭議審議案件定期監督、審議,以確保業務推展及民眾權益。專業、周延的監理機制,讓國保不但不會倒,反而能帶來長遠的保障。
國保當靠山 人生無負擔
有人會覺得國保就像懲罰失業,沒有薪水還要繳保費,但社會保險就是由社會共同承擔風險,幫助他人也是幫助自己。而國保除規定配偶必須負連帶繳納保險費的義務外,也有緩繳配套,即使暫時繳不出保費,仍能申請分期攤繳或補繳。不過要注意,若超過10年緩繳期限將喪失年資,千萬不要忽略了自己的權益喔!無論是生命的序曲、旋律的轉折、懷舊的古調,還是謝幕的終曲,國保默默的擔任人生的保障。當一帆風順、在職場穩定生活時,有勞保及勞工退休金制度保障,而若沒有工作的時候,仍有國保照顧基本生活。也希望大家多多支持,永續經營屬於每個人的靠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