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6月27日,八仙樂園粉塵暴燃事件,瞬間造成499位遊客燒燙傷,時隔八個月,我們破除了「百日死亡潮」的預言,有效控制粉塵暴燃事件所造成的傷害,死亡率遠低於國際上統計平均值。這個結果,不僅深獲美、日等國際燒燙傷團隊讚賞與肯定,也讓我們重新省思緊急醫療救護法的重要性。
深耕緊急醫療救護法 將傷亡程度降到最低
為了因應大量緊急傷病患的醫療處理、送醫途中及現場的緊急救護,以及傷病患的轉診問題,民國84年制定了緊急醫療救護法,並建構臺灣緊急醫療體系,以確保緊急傷病患的生命及健康。
因為社會結構與需求不同,緊急醫療救護法深耕至今,也經歷過多次重大改革,如1999年建置國家級災難醫療隊(DMAT)、2000年公告「救護車及救護車營業機構設置設立許可管理辦法」、2003年公告「救護直昇機管理辦法」、2005年成立設置區域緊急醫療應變中心(REMOC)、2008年公告「緊急傷病患轉診實施辦法」、「緊急醫療救護資訊通報辦法」、「救護車裝備標準及管理辦法」、「救護技術員管理辦法」、2009年起辦理醫院緊急醫療處理能力分級評定制度、公告「醫療指導醫師實施辦法」,而2013年起也辦理「提升急診暨轉診品質計畫」,並公告「公共場所必要緊急救護設備管理辦法」好心人不受罰措施等,讓緊急醫療救護體系更加完備。
為做到最有效率的調度應變,全國急救責任醫院平日即模擬大量傷病患緊急醫療應變的演訓,於是面臨災難發生或是大量傷病患出現時,就能瞬間應變,召集調度所有醫療人員,讓國人生命安全擁有最專業效能的照護與保障。施行緊急醫療法的20年來,臺灣歷經多次重大災害,例如1998年大園空難、1999年921大地震、2009年莫拉克風災、2015年八仙樂園粉塵暴燃事件等,都在緊急醫療救護人員的全力救助下,讓傷亡程度降到最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