穩定服藥 感染者壽命等同於正常人
目前全世界雖未研發出可根治愛滋病毒的藥物,但透過藥物治療方式,已能有效抑制體內病毒量,因此愛滋病已被視為一種慢性疾病,如同高血壓、糖尿病症,只需按時服藥、定期回診,其平均餘命與一般人幾乎無異。
我國自1988年2月開始提供抗愛滋病毒藥物Zidovudine(ZDV/AZT)治療,直到1996年何大一博士研究團隊成功發明出雞尾酒療法,以三種藥物混合治療方式有效控制體內病毒量,於是臺灣很快便於1997年引進,使感染者發病率及致死率明顯降低,截至2015年,我國感染者接受治療比例,由2000年的10%上升至2015年的78%,而感染者於診斷後一年內的致死率,從2000年11.8%下降至2014年3.6%。
目前全球約有1290萬人接受抗愛滋病毒藥物治療,已接受治療者占感染人數的比例,自2006年的10%上升至2013年的47%,並且使愛滋感染患者的生命大為延長。據估計,自1995年至今,抗愛滋病毒藥物治療已避免760萬人死亡。此外,2012年的世界衛生組織報告顯示,抗愛滋病毒藥物治療不僅可有效防止愛滋病相關死亡率,同時也能降低愛滋病毒傳染風險高達96%,由此可見,愛滋病患與一般人的最大差別就在於要終生服藥,只要病毒量受到良好控制,免疫力不會遭到破壞,一樣可以活至終老。
去歧視、去汙名 有效推動愛滋防治
聯合國愛滋病組織於2011-2015年愛滋全球策略中提出,希望能達到「Getting to Zero:零新增、零愛滋相關死亡、零歧視」的目標,並能夠於2030年終止愛滋疫情。黃彥芳表示,目前我國在愛滋防治方面所面臨的最大困難與挑戰,便是社會對愛滋感染者的汙名與歧視,由於錯誤的認知所產生不友善的態度,使得感染者倍感孤立,因而不願意主動接受篩檢與治療,不但導致感染者病情延誤,也可能增加更多人受感染的風險。
我國於1990年12月17日訂定「後天免疫缺乏症候群防治條例」,在2007年7月11日更名為「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歷經六次修正,力求符合國際人權精神,並切合愛滋防治需要,維護感染者的權益保障,亦使社會大眾對於愛滋態度逐漸改觀,若感染者遭受權益侵害時,可透過救濟管道提出申訴,至今已協助處理超過七十多個案件,像是近年發生學生遭校方發現感染愛滋病毒,給予差別對待和不符比例原則之懲處使其退學的案例,衛生福利部便依法要求學校停止歧視行為,並回復學生就學機會,即使與學校爭訟在行政訴訟一審時遭判敗訴,但衛生福利部為了捍衛基本人權及維護國內反愛滋歧視制度,已上訴到最高法院。
未來疾管署會繼續努力與民間團體共同宣導,並與各部會溝通加強「去歧視、去汙名」觀念,透過各種宣導管道及長期向下紮根的教育,增進大眾對於愛滋的正確認知,進而達到愛滋防治目的。
最後,黃彥芳仍不忘呼籲,愛滋病並非如絕症般可怕,但也別因此而忽略了安全性行為的重要性,畢竟服藥一輩子對人生不免會造成一定的影響,多一分保護就是對自己和他人負責任的表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