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安五環 食品安全改革關鍵
除了三級品管制度外,政府更進一步提出「食安五環」方案,結合科技的分析與預測,與民眾一同更嚴謹的管制食品安全。
第一環:源頭控管
為避免毒性物質、非准用添加物等進入食品產銷體系,必須自源頭預防、管控風險,因此規劃成立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機構,進行上下游化學物質流向分析,擴大勾稽檢查。另外,以風險評估為基礎,管理食品中潛在及消費者關切等風險物質,研發食品中新興及潛在危害物質檢驗技術,並運用雲端科技建置泛食品雲及進行大數據分析與預測。
第二環:重建生產管理
為完善農場到餐桌之生產鏈管理,積極推動與國際接軌之產銷履歷制度、擴大食品來源流向記錄制度、優化食品產業供應鏈、強化生產管理,除了輔導產銷履歷農產品(Traceable Agriculture Product, TAP)導入全球化優良農業規範(Global Good Agricultural Practice, Global GAP)制度、建置生物安全制度及導入在地化「植物醫師」,協助農民正確、精準的使用農藥;此外更推動食品業者落實一級品管自主監測與檢驗、二級品管驗證及導入食品專業人員機制,擴大食品追溯追蹤,建構食品防護及e化體系,精進生產者與食品業者自主管理內涵。
第三環:加強查驗,百倍幸福
為確保消費者所購買到的產品之衛生、安全及品質,將加強查驗工作,運用「分年分月、風險管控」原則及擴大聯合稽查模式,針對高違規、高風險、高關注產品,提高查驗比率,並強化農漁畜產品用藥安全監測,遏止不良產品上市;此外,為提升學校午餐衛生安全,將全面監測與抽驗學童團膳食材,並稽查學校及團膳業者作業場所衛生環境。
第四環:加重惡意黑心廠商責任
訂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44條第1項罰鍰裁罰標準」,裁罰加權加重計算,達到罰得到、罰得重效益;並透過與檢調、警察、政風單位的聯繫合作,緊盯黑心不法廠商,掌握不法事證,協助法務部門,依法課以重罰、移送法辦及賠償責任。
第五環:全民監督食安
建立永續安全的食安消費環境需要全民共同行動,為提升全民食品安全認知,將全面宣導溝通、強化食安專線、鼓勵全民檢舉制度,並運用公私協力、推動食安保護基金、落實校園食材登錄,提倡共同監督食安,遏止違法違規廠商。
以食安一體的思維,推動五環改革方案,從源頭控管、生產管理、市場查驗、加重廠商責任及全民監督等五大面向,結合產業自律、政府管理及民間參與三大力量,共同確保食品安全,提升食品業者管理能力,讓食安管理向前邁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