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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06
 
 
 
 
》托育服務體系規劃-滿足育兒家庭需求
依行政院主計總處近30年所做的「婦女婚育與就業狀況調查」發現,已婚女性親自照顧未滿3歲子女比率已從1980年的84.71%下滑到2013年的51.82%,但仍是主要照顧者;同時,由祖父母或親屬照顧比率從12.91%升至37.08%,近30年來兒童在家庭內由父母、祖父母照顧的比例約維持九成,而送請家庭外照顧的比例則僅占約一成。調查資料也顯示,15∼64歲已婚婦女因生育而離職的平均次數為1.35次,離職的主因分為「婚」與「育」兩種,因「結婚」離職者有63.19%是「準備生育」,因生育離職的婦女高達70.6%是為了「照顧小孩」。
 
 

托育費用補助 減輕育兒經濟負擔

除了前面所提三面向的托育服務,為了減輕就業家庭之育兒負擔,自2008年4月起以「工作、福利」模式辦理「就業者家庭部分托育費用補助」,針對父母因就業而需要將未滿2歲兒童送托居家托育人員或托嬰中心照顧者,依家庭經濟條件提供每月2,000元至5,000元不等的補助,使能投入就業市場,提高家庭收入,減輕家庭照顧及經濟負擔,截至2016年底補助涵蓋率達20.32%。 

完善居家托育服務 建構優質專業體系

為落實「推動幼兒托育公共化」,對於0歲至2歲的幼兒托育需求,除透過強化居家托育輔導支持系統,引導優質托育人員投入,並提升托育人員執業意願及強化專業職能,運用補助與定價及管理機制以完善居家托育服務體系外,衛生福利部亦鼓勵任何形式的托育服務模式,結合社區相關育兒資源,優先提升居家式及機構式托育服務品質。從有助於兒童發展的角度出發,透過各面向精進托育服務及專業知能,朝向整體且全面性機構優質專業體系邁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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