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大眾可能難以理解的是,對於受暴者而言,敢於挺身而出,主動逃離家暴傷害,並不是一件簡單的事,其中部分原因,和大家對於家庭暴力有不少迷思有關。以受暴婦女來說,往往會希望給孩子一個完整的家,所以只好默默忍耐,但這樣的做法,除了讓暴力行為未必會因為消極的忍耐而不再發生之外,目睹家庭暴力的子女,即使沒有直接被施暴,在心理與行為上仍然會受到很大的影響。
如果不了解每個家庭成員的實際處境,容易對家暴個案產生誤解。例如看到長期受家暴的婦女,有人會說:「一直受到暴力對待還不離開,是不是自己本身就有受虐傾向?」但其實她是擔心自己一旦離開,孩子便沒有人照顧;對於不堪家暴而逃家的女性,又有人會責怪她說:「怎麼能夠丟下小孩於不顧?」殊不知,這些輿論就會成為受暴者不知該如何自處的框架限制。
當家庭暴力發生的當下,受暴者首先應自我保護,為了確保自己和孩子的安全,在第一時間盡快找出可以安全逃生的路,或是能躲就躲,千萬不要做出激怒施暴者的行為,這時施暴者往往已經缺乏理性溝通的能力,因此避免傷害擴大的最好方式,就是不跟對方產生正面衝突,盡量不作言語或肢體的挑釁行為。
如果情況相當緊急,應想辦法撥打「110」向警方請援,讓員警趕在第一時間到場阻止施暴者的傷害,並護送受暴者到醫院或庇護中心外,或以電話或簡訊向十四小時免付費的「113」保護專線求助,專業的接線人員評估有後續服務需要,會將案件派轉接到被害人所在位置的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由中心的社工人員依據被害人個別需求提供各項服務。針對男性施暴者或是有家庭衝突的男性,可撥打「0800-013-999」男性關懷專線,專門提供男性朋友們在遇到家庭問題時的諮詢與輔導服務,包括夫妻關係、親子教養以及親屬間的相處與溝通障礙,或引發家庭暴力的問題解決。若這些對外求助管道被阻斷時,就只能靠大聲呼救,讓左鄰右舍幫忙報警。郭彩榕特別提醒,受暴者有時會受到施暴者行動限制或是恐嚇威脅,因此在報警時最好能告知警方,一定要見到受暴者本人,並且在非施暴者的監控下完整陳述事發經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