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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03
 
 
 
 
》生產事故救濟 面對生產風險有保障
生產是件美好又值得慶祝的事,但在生產過程中,產婦卻承受極大風險,去(2015)年12月30日公布之《生產事故救濟條例》,未來若孕產婦、胎兒及新生兒因生產本身風險導致死亡或重大傷害,將由國家即時救濟,保障婦女度過生產風險。
 
 

太太在懷孕過程,定期進行產檢,胎兒發育正常,陳太太本身健康狀況也良好,然而在生產當天,卻發生羊水栓塞的緊急狀況,忽然缺氧、抽搐、血崩、休克,醫護人員搶救無效,在一小時內不幸死亡。這個從喜事變喪事的結果,讓陳太太的家屬很難接受。

試辦生育事故救濟 提升生育保障

新生兒的來臨,對一個家庭來說是件喜事,然而生產過程中無法預測的風險所導致孕婦及胎兒的傷亡,對一個家庭而言更是難以言喻之痛。生產事故發生後,常會引發醫療爭議,甚至衍生出民事或刑事上的訴訟,長久下來不僅導致醫病關係緊張對立,冗長的訴訟過程對醫病雙方而言也是勞神費時的耗損。為使孕婦能獲得合理的生育風險保障,衛生福利部以生育事故風險作為推動試辦範圍,擬定「鼓勵醫療機構辦理生育事故爭議事件試辦計畫」,期望有效化解因生育事故導致的醫病對立,改善醫病關係,進而提升女性生育保障。 

生育事故救濟試辦計畫的主要內容,係針對醫療機構或助產機構在周產期的醫療與助產過程中,已依該機構專業基準進行必要的診斷、治療或助產措施,但仍致孕產婦或胎兒、新生兒傷亡,則鼓勵提供接生服務機構積極與病人或其代表進行調整或和解,再由機構同意給予病方金錢或其他適當方式的協助,根據生產事故個案的傷亡程度不同,設定之救濟給付項目與額度上限,經衛生福利部組成審議會審議後核予給付救濟金。

試辦生育事故救濟成效斐然 催生法制化條例

衛生福利部表示,生育事故救濟試辦計畫自2012年試辦以來成效良好,至去(2015)年5月為止,幫助超過260個家庭度過難關,且產科的司法訴訟鑑定案件數也大幅減少七成,而參與該計畫的醫療機構有高達八成認同該計畫在改善婦產科執業環境、提供孕產婦生育安全保障方面可獲得實質成效,更有九成認同該計畫的補償或救濟方式,是解決醫療事故較佳之方案。

因試辦計畫成效斐然,在各界期待將其法制化的狀況下,催生出《生產事故救濟條例》。此法案開宗明義說明目的,在於「為承擔女性的生產風險,國家建立救濟機制,確保產婦、胎兒及新生兒於生產過程中發生事故時能獲得及時救濟」。因為在少子女化的社會趨勢下,婦女生產不再只是個人的事,國家也應該共同承擔,保障婦女生產風險。



 
生產事故救濟給付的項目及金額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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