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服勞保局核定之救濟方式
被保險人對於勞保局的審核結果不服,可以在接到核定文件之次日起60天內,填寫國民年金爭議事項審議申請書,透過勞保局向衛生福利部國民年金監理會申請審議,以保障被保險人的權益。
國民年金爭議審議制度為「訴願」的先行程序,是由國民年金監理會邀集有關政府機關代表、社會保險或福利、法制、醫師等專家學者,組成爭議審議委員會議,以合議制的方式,公正、客觀審議保險爭議案件,被保險人或受益人如果對於國民年金監理會的審議結果仍有不服時,才可以依法提起訴願及行政訴訟。沒有工作時,國保年金照顧你的基本生活;身體出現殘疾時,國保身障年金當你的靠山,關懷持續不中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