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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12
 
 
 
 
》國保身障年金給付 讓關懷持續不中斷
衛生福利部公告,自2016年1月起,國民年金各項年金給付金額反映消費者物價指數成長率,調高3.65%,其中身心障礙年金給付給予的基本保障,由4,700元調整為4,872元,使發生身心障礙事故的被保險人持續獲得合理且妥善照顧。然而,參加國保的被保險人在何種情形,可以請領身心障礙年金給付呢?
 
 

不服勞保局核定之救濟方式

被保險人對於勞保局的審核結果不服,可以在接到核定文件之次日起60天內,填寫國民年金爭議事項審議申請書,透過勞保局向衛生福利部國民年金監理會申請審議,以保障被保險人的權益。

國民年金爭議審議制度為「訴願」的先行程序,是由國民年金監理會邀集有關政府機關代表、社會保險或福利、法制、醫師等專家學者,組成爭議審議委員會議,以合議制的方式,公正、客觀審議保險爭議案件,被保險人或受益人如果對於國民年金監理會的審議結果仍有不服時,才可以依法提起訴願及行政訴訟。沒有工作時,國保年金照顧你的基本生活;身體出現殘疾時,國保身障年金當你的靠山,關懷持續不中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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