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外籍看護工主要由家庭來雇用,將來可由專門的長照機構申請聘雇外籍看護工,再以派遣方式至家庭提供服務;另外也特別針對家庭所聘用之外籍看護工,提供補充訓練,以提升人力素質與管理;第三,有關經費部分,則透過設立「長照發展基金」,在未來5年內編列至少120億元,投注於長照相關服務及人力資源之發展,特別是補充資源比較不足的地區,以加速完成長照資源布建。
《長照服務法》預計2年後,亦即2017年正式上路,目前正積極進行相關工作,包括:長照資源的開發、機構的設置標準、長照法人的許可管理、以及相關子法規之訂定與發布作業等。
第三階段推動長照保險制度 奠定永續發展的穩健財源
長照服務所需要的財務規劃可分成基金與保費兩部分,前者是以「長照發展基金」布建長照所需要之資源,讓民眾有需求時,不論城鄉均有資源可用;後者則提供民眾長照服務需求的長遠且穩定的財務支撐,目前已完成《長期照顧保險法》草案,報立法院審議中,其制度設計的概念就像現行健保採自助互助的社會保險理念,保費大約是健保負擔的1/4∼1/5,透過全民繳交保費,並透過居家式、社區式或機構式照顧服務的給付,提供有長照需要者選擇最適合照顧方式的機會,家庭成員亦不需因為照顧家人,而影響其生活和工作,避免家庭經濟因此落入困頓。
長照雙法 建構高齡社會全照顧
《長照服務法》將於2年後正式實施,《長期照顧保險法》草案雖尚在進行立法作業中,但此二法攸關我國未來長照服務體系的健全與發展,以及年長與失能者照顧及其家庭支持之所需,因此特於本刊中以3篇專文介紹長照規劃之不同面向,讓社會大眾更了解長照制度,共同參與長照體系的建置,落實高齡社會全照顧的理想,打造臺灣未來幸福美滿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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