淑麗計畫今(2015年)暑假帶媽媽到美國度假,還沒開始打包行李,就接獲親友團委託的「訂單」,除了化粧品、食品之外,最多的就是藥品與維他命,加上母女倆想買的,算一算超過200瓶,正當淑麗準備多帶一個空箱去「掃貨」時,同事提醒她,旅客攜藥入境雖然已經放寬限制,但仍需注意是否逾超量規定。
志傑第一次到日本出差,出發前上網看了部落客分享文,鎖定購買某款止痛錠,回國後提供給經常生理痛的女友,沒想到女友吃了竟然胃出血,他氣得向國內代理藥商求償,卻被告知因自境外攜入,不在賠償範圍內。
出國採購「藥」小心 攜入上限36瓶
許多民眾旅行時習慣幫親友代買國外藥品,過去常在入境時因超量遭退運或放棄,顯得有點掃興。以往可攜入境藥品管制採正面表列,即明訂藥品的品名與數量,最多可攜帶3大瓶或12小瓶,且以6種藥品為限。為考量到民眾的需求,財政部關務署配合衛生福利部放寬藥品攜帶入境政策,於今(2015)年2月16日公布「入境旅客攜帶自用藥物限量表」新規定,每類最多可攜帶36瓶,但每種藥品至多12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