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傷害」主要是由於交通事故、墜落、跌倒、溺水、燒燙傷、中毒、窒息等原因造成,這些事故傷害大部分都可以找出危險因子。三軍總醫院小兒部主任黃清峯強調,正因為事故傷害可以找出危險因子,所以「事故傷害是可以預防的」。
家庭 最常發生事故傷害的地點
「一天24小時,都有可能發生事故傷害;最常發生是事故傷害的地點就是在家裡,等孩子長大一點時,交通事故傷害的比例也提高」,黃清峯表示,可想而知,嬰兒大部分的時間都在家裡,因此最常在家中發生事故傷害,稍年長的孩子外出的機會增加,在交通、戶外發生事故傷害的機會也隨之提高。
對於很多大人而言,跌倒、摔下床、一般外傷等等的事故傷害,「是哪個小孩沒有發生過的,我們還不是這樣過來了」,大人這種錯誤的觀念,導致事故傷害一再重複發生,層出不窮。此外,事故傷害輕者皮肉傷,嚴重則是會危及性命的。再加上,照顧者可以透過多一分的細心,可以有效預防事故傷害的發生,因此,黃清峯主任說,「最重要的是:大人的觀念要改」。
改變觀念 減少傷害產生
因為大人的輕忽,覺得某些事情是不會、不可能發生的,例如沒有預期到孩子會突然爬得很高而墜落、沒有想到在床上睡得很安穩的孩子會突然滾下床撞到頭等等,不過,事故傷害總是發生在一瞬間,照顧者的多一分細心,時時留意孩子的動向,並且改變生活習慣、創造安全的居家環境,都有助於減少傷害產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