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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06
 
 
 
 
》沉默不是最好的出口
性侵害犯罪防治
《性侵害犯罪防治法》自1997年1月22日公布施行以來,每年約有1萬多件疑似性侵害通報案件,為維護兒童及智能障礙者之司法權益,2015年12月23日通過《性侵害犯罪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
 
 

遭遇性侵害事件,該怎麼辦?

若不幸遭遇性侵害事件,你可以這樣做:

確保人身安全
萬一遭遇襲擊,一定要先設法到達一個安全的地方。

保持現場
應保持現場,不要移動或再觸摸任何現場器物,以利警方採證與蒐集線索。

保留證據
先找一件外套裹身,報警處理,不要淋浴沖洗、更衣、也儘量不要洗手、刷牙、如廁。同時應打「113保護專線」,尋求社工人員或女警陪同,即刻到醫院檢查傷處,蒐集證據。

記住歹徒的特徵,以正確描述重點線索
例如記住人的身高、體型、口音、臉部特徵、頭髮特色及衣著打扮等,以及作案車輛的車牌號碼、顏色、款式及逃逸方式及方向等。

目前全國共有149家性侵害責任醫療院所,急診檢傷會將您性侵害被害人分類為第一級病人優先處理,診療的同時亦協助證物的採集及驗傷,以作為提出告訴的證物;同時建議報案,才能保護自己免於再度受到歹徒的傷害,也保護他人不致成為下一個受害者。遭到性侵害的被害人會產生程度不等的心理生理症狀,如做惡夢、對性關係產生恐懼、憂鬱、羞恥、罪惡感等,統稱為「強暴創傷症」,每個人症狀不盡相同,建議向各縣市的性侵害防治中心尋求專業人員協助。

身為性侵害被害人的重要他人,您可以怎麼做?

安全第一
對於仍處於性侵害危機狀況的被害人,首先要做的是確保她/他的人身安全;必要時,可以請防治中心協助將被害人安置到安全的地方。

陪伴
與被害人為伴或是情緒上給予支持,讓被害人感受到不孤單,也協助被害人尋求專業協助。

真誠傾聽與接納
試著瞭解並接納被害人的情緒,並相信被害人所說的。被害人選擇告訴重要他人創傷經驗之前,通常會有許多掙扎與矛盾。被害人會擔心重要他人可能會有的反應:如他們會相信我嗎?他們會責怪我嗎?他們會因此而情緒低落,影響被害人的生活嗎?因此重要他人的信任和接納,是對於被害人面對創傷經驗相當大的鼓勵,在被害人復原路上扮演相當重要的角色。

不責備被害人
即使重要他人覺得在事件發生,被害人可以把自己保護的更好,但請記住真正要責備的對象是加害人,責備會對受害人產生二度傷害。

尊重並維護被害人自主性

主動關切被害人,但不宜過度保護,要維護其自主性。有時候重要他人會因過度擔心被害人的安危,企圖替被害人做生活上的決定,而被害人為回報重要他人的付出,也可能會順從重要他人的決定,而形成過度依賴性的關係。對於成人的被害人,給予建議、提供資源與選擇(例如尋求醫療、心理或其他方面的協助),但讓被害人自己做決定。

性侵害事件隨時可能發生在你我身邊,沉默絕對不是最好的出口,唯有建立正確觀念和了解處理程序,才能防範於未然,最好的保護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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