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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07
 
 
 
》那些年我們一起走過的組改

互敬友愛 相扶相成

2013年5月最後1天傍晚7點13分,在肅靜的立法院議場,洪副院長敲下議事槌,宣布《衛生福利部組織法》三讀通過,並接續於8點2分通過《社會及家庭署組織法》。中央衛生與福利主管機關組織改造,紛紛擾擾、來來回回談了數十年,歷來諸多先進、前輩未竟之功,終於在此刻抵達終點,同時,也將展開另一段全新的旅程。

對於組織改造,同仁開玩笑地以婚配來做比喻,稱呼內政部是娘家,衛生福利部為婆家,為了這場世紀大婚,從小姐等成熟女,終於尋得如意郎君,可以風光出嫁、獨立成家了。新媳婦從辦嫁妝、尋新房、分財產、守家規到創事業,莫不專心致志、兢兢業業。衛生福利部家大業大,親家均是各方專業成功人士,新婚一年來,為了回應各界的殷殷期盼,新媳婦勉勵自己要急起直追、自立自強,更要與伯叔姑嫂相親相愛,齊心奮鬥。社家署的燈火,總要到夜半方能歇息,長官的辛勞與同仁的付出,為公務忘身忘家,點滴滋味在心頭,實難形諸筆墨。

曾經有人請教一位資深的婚姻諮商師,婚姻中最重要的元素是什麼?有很多人會提到忠誠、互信等美德,但這位諮商師回答「尊重」、「相互欣賞」是支撐婚姻的重要支柱。相信這也同樣適用於組織改造,畢竟雙方專業的養成各有特色,結交的事業夥伴也不盡相同,組成大家庭後,雖擁有一致奮鬥打拚的目標願景,但也要相互尊重、保有各自美好的特質。如何求同存異,除了考驗智慧,更需要彼此支持,相互學習,友善溝通,才不會讓任一方在婚姻中覺得孤單。

1年前外界好奇,為什麼要組織改造?1年後更想瞭解,組織改造後,是否變得更好?過去內政部兒童局僅有30餘名編制人力,隨著新興業務的持續增加,陷於人力短缺的困境中;而內政部社會司設14個業務科,所轄業務龐雜,且分別於台北2處、台中及南投共4處辦公,不免影響行政效能。組織改造後,整合從前因分屬不同單位而需重複辦理之共通性業務,有利於人員相互支援及彈性運用,相信在不久的未來,整體效益將有更亮眼的展現。

衛生福利部成立初期,各單位暫留原地辦公,互動難免受影響。如今新居落成,大家族總算團聚在同一個屋簷下,方便各單位走動熟悉,見面三分情,相信更有助於相互激盪、扶持,開放分享與活絡關係,進而凝聚共識;尤其在大家長邱部長的關懷與愛護下,必能攜手共創衛生福利部的美好未來。

(文/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科長 林婉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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