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年3月
3/1 發布修正《國民年金保險保險費與利息分期及延期繳納辦法》第5 條,本次修正重點為刪除第5 條第3 項規定。
3/1 公告修正「西藥非處方藥仿單外盒格式及規範」及實施方法,並自即日起生效。
3/2 發布訂定《罕見疾病國際醫療合作補助辦法》,依罕見疾病防治及藥物法第13 條訂定該辦法,規範至國外進行國際醫療合作(含代行檢驗)補助之申請程序、應備之書證資料、發生費用項目及代行檢驗費用之補助額度比率及總金額之上限及其他應遵行事項。
3/2 公告修正「醫療爭議調處作業要點」第4點、第5點及相關作業表單參考範本。
3/4 發布修正《國民年金法施行細則》第44-3、47、49條條文;並增訂第33-2條條文。本次修正重點係配合實務作業並配合《公教人員保險法》將「殘廢」用語修正為「失能」及配合《國民年金法》第32條之1第2項增列規定,明定「已繳納金額」係指「分期或延期繳納保險費及利息期間,尚未全數完納但已按期繳納之累計金額」,以杜絕爭議。
3/4 公告訂定「食品添加物之通用名稱」,並自即日生效。
3/8 105年度「女潮流‧ 科技生活時代」國際婦女節慶祝活動,由馬前總統、行政院蔡前政務委員玉玲、本部許前次長銘能、社會及家庭署簡慧娟署長親臨現場,共襄盛舉,肯定參展者的努力,鼓勵更多女性投入科技。
3/8 公告訂定「食品添加物應明顯標示產品登錄碼」,並自106年1月1日生效。
3/8 公告修正「全民健康保險家庭醫師整合性照護計畫」,並自105年1月1日起實施。
3/9 公告修正「複合輸入規定含『F01』貨品分類號列表,如屬食品或食品添加物(含香料)用途者,應依照『食品及相關產品輸入查驗辦法』規定,向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申請辦理輸入食品查驗」,並自105年3月31日生效。
3/9 公告修正「全民健康保險呼吸器依賴患者整合性照護前瞻性支付方式」計畫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並自105年4月1日起生效。
3/10 發布修正《全民健康保險藥物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部分條文,共計修正共14條條文︰藥品部分修正8條、新增2條及刪除2條(第23條、第24條);特材部分修正2條,自即日起生效。
3/11 發布訂定《食品衛生安全管理系統驗證機構認證及驗證管理辦法》,全文22條,並自即日起生效。
3/15 疾病管制署自美國疾病管制署(CDC)分讓取得茲卡病毒、血清及抗體陽性對照品,用以建立茲卡病毒特異性之血清學檢驗,使我國實驗室診斷更為完整精確。
3/17 本季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擴大使用條件之適用期自3月31日延長至4月30日。
3/18 發布修正《動物產品中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原名稱為「禽畜產品中殘留農藥限量標準」)
3/22 宏都拉斯衛生部長Edna Yolani Batres乙行2人至本部拜會,雙方就「疾病防治」及「全民健保」議題進行交流。
3/23 公告修正「輸入規定『508』貨品分類號列表,如屬食品或食品添加物(含香料)用途者,應依照『食品及相關產品輸入查驗辦法』規定,向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辦理輸入食品查驗」,並自105年3月31日生效。
3/23 發布訂定《食用牛羊脂衛生標準》,全文5條,並自即日生效。
3/23 響應世界衛生組織(WHO)世界結核病日宣導主軸「Unite to End TB」,本部疾病管制署宣告於今年加入「WHO 2035消除結核計畫」。
3/23 宏都拉斯衛生部長Edna Yolani Batres拜訪本部中央健康保險署,就全民納保、就醫權益、保費收繳、健保對於傳染病之監測的協助、醫療費用水準、藥費支出、就醫等候期等議題進行交流。
3/25 公告「105 年醫院總額結算執行架構之偏遠地區醫院認定原則」。
3/26 社會及家庭署假臺北市兒童新樂園舉辦105 年兒童節慶祝活動,馬前總統、行政院杜前副院長紫軍、本部李前政務次長玉春、社會及家庭署簡署長慧娟、立法院王委員育敏,以及1,200 多名大小朋友與兒少安置教養機構兒童暢遊樂園,提前歡度溫馨快樂兒童節。
3/28 發布修正「全民健康保險醫療服務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部分診療項目,並自105年4月1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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