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社會救助及社工司司長李美珍表示,政府依據《社會救助法》辦理社會救助措施,以生活扶助、醫療補助、急難救助和災害救助等四大面向照顧民眾的生活。
生活扶助係針對法定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提供生活扶助、以工代賑及脫貧等措施;醫療補助則是針對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提供全民健保保費補助及醫療費用補貼;急難救助為針對因特殊因素(如失業、意外)或遭逢變故致生活困難者,提供急難救助;災害救助是針對水、火、風、旱,地震及其他災害致損害重大影響生活者,提供災害救助。
其中,生活扶助和醫療補助,是針對低收入戶和中低收入戶,所提供的持續性照顧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