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老、病、死」是人生無法避免的過程,多數人均有被照顧的需求,活得老還要活得好,根據調查,國人一生中的長照需求時段約為7.3年。當自己真的年華老去、行動不便了,此時該如何應對?兒女們平時忙碌又各有家庭,會不會不便照顧我?面對老年化、失能人口增加快速的社會,千頭萬緒的心情在社會中翻騰發酵,而過去各界高度關注的《長期照顧服務法》,簡稱《長照服務法》就是未雨綢繆的最佳解答。
281萬老年人口 75萬人失能
我國定義65歲以上即為老年人口,隨著戰後嬰兒潮人口邁入老年以及少子化現象,我國老化速度十分快速,根據國家發展委員會推估2018年,老年人口比率將超過14%,我國將正式進入高齡社會(Aged Society)的社會;於2015年全人口中失能人數有75.5萬人,2031年則會增至120萬人, 其中老人失能率約15∼16%,全人口失能率則將由3%成長到5%。
老人或失能者都需要有人照顧,我國少子化現象所帶來的影響不僅是出生人口減少,連帶著勞動人口也將降低,換言之,未來國民平均每人身上負荷的照護者比例也將大幅增加。根據統計資料顯示,去(2014)年統計由6.3位15∼64歲的勞動人口共同負擔1名65歲以上長者,至2060年,將由1.29人負擔1名長者,「年輕人」肩上扛的擔子越來越重了,而往往照顧長輩或失能者需要日以繼夜,耗費體力與精神,若因此辭去工作則經濟負擔又是另一個大挑戰。
俗話說「久病無孝子」,失能者因長期臥病在床或行動不便,需長期留在家中或養護機構內,社會參與程度相對較低,也容易導致心情低落,照顧者除承受照顧壓力外,經常也是失能者情緒發抒的出口,若沒有喘息的空間,很容易造成無法避免的悲劇。因此建置一個完整的長期照護網絡,整合所有資源,是目前政府努力的方向。而在今(2015)年甫通過的《長照服務法》是長照服務的重大里程碑,隨後的《長期照顧保險法》,簡稱《長照保險法》更是完成未來長照體系規劃的最後一塊拼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