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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12
 
 
 
 
》高齡化社會的安心保障
長期照顧保險 建構未來完善永續的長照制度
規劃推動中的《長期照顧保險法》(簡稱長照保險法)草案透過全民納保、社會自助互助方式,籌措長期穩健的財源,擴大照顧層面,將使我國的社會安全照顧網絡趨於完備。
 
 

實物給付為主 現金給付為輔

從保障層面來看,健保主要是針對保險對象發生疾病、傷害、生育事故時,提供醫療服務;長照保險則是保險對象因失能持續已達或預期逾6 個月以上,而致有長照需要時,提供生活照顧服務。楊慧芬強調,「使用長照保險服務前,必須先提出申請,經過專業評估,有失能才可得到給付,而健保制度是民眾不需事先提出申請,只要主動就醫就可獲得給付。」

為確保民眾獲得長照服務,衛生福利部已設計出一套嚴謹的給付申請及核定流程,於健保署受理申請後,將派員訪視,依多元評估量表評估長照需要,符合給付條件者,即擬訂照顧計畫,經健保署核定照顧計畫之後,保險對象就可使用長照服務。

長照保險提供的給付項目共有13加1項,包括身體照顧服務、日常生活照顧及家事服務、安全看視服務、護理服務、自我照顧能力或復健訓練服務、輔具服務、居家無障礙空間規劃或修繕服務、交通接送等個人照顧服務,以及照顧者支持給付,如喘息服務、照顧訓練服務、照顧諮詢服務、關懷訪視服務與照顧者現金給付。最後一類是「其他經主管機關公告之服務」,也就是未來若有具服務成本效益或具普遍性的新型服務,可公告納入保險給付範圍。

「長照保險是實物給付為主、照顧者現金給付為輔。」楊慧芬說,在健保署核定給付額度內, 得依保險對象的需要,以居家式、社區式或機構住宿式等方式提供服務,但不包括膳食費與住宿費,原因是這2項屬於日常生活的必要花費,非屬長照風險的分攤,因此未納入長照保險的給付範圍。假設是由失能者家屬提供身體照顧服務、日常生活照顧及家事服務、安全看視服務等3項,可請領照顧者現金給付,藉此對家庭照顧者提供部分的經濟支持,也可以提供失能者的家庭多元選擇,並肯定家庭照顧者的付出,這樣的設計係參考多數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rganisation for Economic Co-operation and Development, OECD)國家的作法,並藉以維護我國華人家庭的傳統價值。



 
長照保險發揮社會自助互助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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