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值壯年的陳先生原從事建築工作,不慎自高處鷹架摔落,導致脊髓損傷而長期臥床,日常生活皆需協助,妻子既要工作又要照顧他,壓力非常大。72歲的李奶奶身體仍硬朗,但愈來愈不想出門,常因找不到東西而生氣,經醫師診斷為中度失智症,唯一的兒子在中國大陸工作,不曉得該怎麼辦。
由於臺灣人口老化速度較各國快,需照顧的人口急遽增加,預估全人口之失能人數將從今(2015)年的76萬人,增至2031年的120萬人, 且隨著平均餘命的延長,國人一生中的平均長期照顧(簡稱長照)需求時間約7.3年。因少子化的關係,15至64歲勞動人口的負擔日益加重,為因應與日俱增的長照需求,政府大力推動長照雙法,《長期照顧服務法》(簡稱長照服務法)已於今年5月在立法院三讀通過,《長照保險法》草案則於6月送入立法院審議, 希望儘速完成立法,以期順利銜接長照十年計畫,全面建構完善的長照服務體系。
全民納保 擴大受益對象
衛生福利部社會保險司副司長楊慧芬表示,現行的長照十年計畫是由政府每年編列預算約50 億元,受益對象為65歲以上失能老人、55歲以上失能山地原住民及50歲以上身心障礙者等,2014年約15萬人使用政府補助之長照服務。未來長照保險開辦後,每年財務規模將可擴充至1,100億元, 不限年齡及障別的身心失能者皆可申請,如能順利於2018年上路,估計約有82萬名失能者直接受益,同時也能改善失能者同住家人的照顧負擔, 約有294萬人間接受益,兩者合計共376萬人,約占全國總人口的15.9%。
根據《長照保險法》草案規劃,長照保險是採全民納保的社會保險制度,由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簡稱健保署)擔任保險人,長照保險一般保險費費率為1.19%,隨健保保險費一起徵收,有一定雇主的被保險人、雇主、政府的保險費分攤比為3:4:3,以月薪3萬元的上班族為例,每人每月僅須繳納108元保險費,約為健保保險費的4分之1。而低收入戶的保險費及部分負擔則由政府編列預算支應,其他經濟弱勢的民眾可透過社會救助的程序尋求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