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2016-09
 
 
 
 
》高齡友善 樂活臺灣
我國高齡人口中,失能者占16.5%,有超過八成長者並非失能,而是健康、亞健康狀況,高齡政策除了著重於失能者之長期照顧外,事前的預防勝於事後補救,使長者健康老化,避免落入失能,是迎向高齡化社會重要的努力方向。我國自2011年起,成為全世界投入「高齡友善城市」涵蓋率最高的國家,致力建立悅齡親老社會。
 
 
營造友善環境  讓長輩喜歡動、願意動

目前,國內已經有10個縣市邁入高齡縣市,有45個鄉鎮已經是超高齡社區,其中,平溪區、田寮區、左鎮區、獅潭鄉、峨眉鄉(依序)高齡人口比率最高,已超過25%,每4人就有1人是老人!

國際上以老年人口由7%增至14%的年數代表「老化速度」,與各國相比,法國歷經127年的時間「慢慢變老」,瑞典花了85年,臺灣卻在短短25年「急速老化」。因此臺灣能因應人口老化的時間較歐美國家來得短,若不及早做好準備,讓長輩健康、獨立甚至延長其社會功能,不到10年,整個國家的生產力與競爭力就將面臨極大危機。

「老化」讓人容易聯想到因生病而造成社會負擔的問題。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以下簡稱健康署)於2013年所做的「國民健康訪問調查」資料顯示:有8成6以上老人自述曾經醫師診斷至少有1項慢性病,近5成老人有3項以上的慢性病。然而,有慢性病不是問題,失能及依賴的狀況,是可以預防或調適的;一方面透過健康促進,以及慢性病控制,可避免、延緩失能的發生,或壓縮失能的期間;另一方面,藉由環境的改變,降低任務難度或外在的失能閾值,例如無障礙坡道
或電梯的設置,能讓身體不便的人行動自如,也就是營造一個友善的環境,讓長輩容易動、喜歡動,而這樣的「動」,不僅包括大家熟悉的身體要「動」(運動),也包括長輩精神上及社會活動要「動」。


倡議、促能、媒介  中央地方攜手營造高齡友善城市

世界衛生組織(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WHO)於2002年提出「活躍老化」觀念,並定義為:「為提升年老後之生活品質,盡最大可能以增進健康、參與和安全的過程」。因此如何因應高齡社會所帶來的衝擊與需求,讓「活躍老化」能夠具體化,構築一座適合老年人樂活宜居的城市環境,WHO爰於2007年發布「高齡友善城市指南(Global Age-friendly Cities:A Guide)」,供各國參考使用,健康署即參採該份高齡友善城市指南,以敬老與社會融入(敬老)、社會參與(親老)、無障礙與安全的公共空間(無礙)、交通運輸(暢行)、住宅(安居)、通訊與資訊(連通)、社區及健康服務(康健)、工作與志願服務(不老)八大面向作為基礎,在2010年於嘉義市展開第一個試辦計畫,短短3年時間,全臺22縣市皆入「高齡友善城市」,讓臺灣成為全球第一個推動高齡友善城市涵蓋率最高的國家。

此計畫推動主要是以縣市政府為整合平臺,縣市首長的認同與承諾,是計畫能否順利開展的重要關鍵。為此,首先邀請22位縣、市長簽署推動計畫的同意書及WHO「都柏林宣言」,同時,健康署也扮演著關鍵角色,發揮中央「倡議」(Advocate)、「促能」(Enable)及「媒介」(Mediate)三大功能,由公部門帶頭做起,引領其他公、私立機關或機構、團體共同投入,並提供一整套模組與工具,讓各地方政府有所遵循,逐步推動。
 



 
上一頁
  
  
  
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