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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104 年10、11、12 月份全民健康保險臺灣地區外自墊醫療費用核退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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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修正「管制藥品分級品項」部分分級及品項,增列離胺右旋安非他命(Lisdexamphetamine)為第二級管制藥品,新興濫用物質AB-CHMINACA 為第三級管制藥品,並自公告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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舉辦104 年度防疫績優「防疫心典範」 頒獎典禮,由蔣部長丙煌及郭署長旭崧公開表揚熱心執行傳染病防治之個人、民間及衛生局等40 個單位,鼓勵各界持續推動防疫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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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修正「全民健康保險會組成及議事辦法」部分條文。
10 / 12
公告修正「餐飲業等商品(服務)禮券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並自105 年1 月1 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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舉辦「2015 樂齡起舞 阿公阿嬤動起來- 全國發表會」,集結從全國脫穎而出的14 支優勝長者隊伍,總歲數超過3 萬7,000 歲的長者參與表演。吳副總統敦義、本部林次長奏延及國民健康署邱署長淑媞到場為長輩加油打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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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訂定重組肉食品標示規定,並自105 年1 月1 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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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修正「菸品健康福利捐分配及運作辦法」,並自104 年9 月1 日施行。增列長期照顧發展之用,並調整分配比率,以發揮菸品健康福利捐最大效能,並公開透明菸品健康福利捐運用情形,以使大眾能充分瞭解。
10 / 15
發布修正「全民健康保險醫療品質資訊公開辦法」第5 條。
10 / 15 ∼ 10 / 18
辦理「第12 屆臺北國際愛滋病研討會」,邀請國內外專家學者分享愛滋預防新科技及防治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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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修正「動物用藥殘留標準」第3 條。
10 / 19
訂定發布「專科護理師於醫師監督下執行醫療業務辦法」。
10 / 20
公告「第4 類及第5 類被保險人適用之平均保險費」為1,759 元,並自105 年1 月1 日起實施。
10 / 20
公告「第1 類第1 目至第3 目被保險人所屬之投保單位或政府應負擔之眷屬人數」為0.61 人,並自105 年1 月1 日起實施。
10 / 21 ∼ 10 / 22
舉辦「2015 亞太國際醫療器材法規研討會」,由韓國、新加坡、馬來西亞及澳洲之中央衛生主管機關及醫療器材法規專家,演講亞太地區醫療器材上市前至上市後之法規管理現況與未來展望。
10 / 22
公告「以裝配眼鏡(含隱形眼鏡)為目的之相關費用,包括眼科驗光檢查、交付配鏡處方及診察費等不列入全民健康保險給付範圍」,並自公告日生效。
10 / 23
舉辦「2015 銀浪新創力國際週——國際論壇暨工作坊」,汲取荷蘭、英國、日本、美國就科技與創新應用於居家、社區照顧之銀髮服務模式與經驗。行政院毛院長治國親自出席,並對外說明高齡社會白皮書規劃緣由及內容。
10 / 23
本部疾病管制署與臺大傳染病防治研究及教育中心共同舉辦「生技產業與傳染病防治」圓桌論壇,邀請產官學界就「快篩及檢驗試劑」、「防護裝備」、「人用疫苗」及「傳染病相關藥物」等不同生技產業面向進行交流研討。
10 / 26
公告修正「中華民國輸入規定F01、F02 貨品分類表」,並自104 年10 月30 日生效。
10 / 26 ∼ 10 / 27
辦理「2015 年菸草控制框架公約國際研討會」,邀請來自紐西蘭、美國、瑞士及印尼等17 位國內外專家針對各國菸害防制執法及政策現況進行交流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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