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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03
 
 
 
105年12月

11/30 公布修正《國民年金法》第 16 條條文,並自105 年12 月2 日生效。增列被保險人因繳款單開立及繳納時差而尚未逾繳納期限之保險費及利息,由發給之保險給付中扣抵,並計入保險年資。

12/1 公告修正「B 型肝炎治療藥品之給付規定」。

12/1 波蘭兒童權利監察使Mr. Marek Michalak 等外賓拜會本部社會及家庭署,由簡署長慧娟接見,雙方就兒童權利保障相關議題進行交流。

12/1 公告暫予支付含axitinib 藥品(如Inlyta)2 品項及其給付規定,用於治療已接受過sunitinib 或cytokine 治療失敗的晚期腎細胞癌病患。

12/1 公告暫予支付特殊材料「" 曲克" 藍尼思髂動脈血管分支支架暨輸送導引系統“」暨其給付規定共1 品項。

12/1 公告修正含sorafenib 成分(如Nexavar)之藥品給付規定用於治療放射性碘治療無效之局部晚期或轉移性的進行性(progressive)分化型甲狀腺癌。

12/1 公告擴增給付含cetuximab(如Erbitux)成分藥品於治療直腸結腸癌。

12/1 公告新增收載含lurasidone 成分新成分新藥Latuda 20mg, 40mg, 80mg tablet 於第二代抗神經病藥品共3 品項。

12/6 發布修正「全民健康保險藥物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第17 條之1。本次修正係為鼓勵具有臨床價值之新藥在我國進行研發、製造及上市。

12/6 公告訂定「藥事法第27條之2必要藥品清單」。

12/12 公告修正「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第3條附表1。增修訂氰乃松等8種農藥在蔬果等農產品25 項殘留容許量及農藥莫多草之殘留定義。

12/12 公告修正「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費用審查注意事項」部分規定,自106年1 月1日生效。

12/13 公告國民年金保險自106 年1 月1 日起保險費率由8% 調整為8.5%。

12/13 發布修正《感染性生物材料管理辦法》全文21 條。

12/14 公告修正「食品業者對其輸入食品(含基因改造食品原料)應保存之相關紀錄、文件及電子檔案或資料庫」。

12/15 發布修正《全民健康保險醫療品質資訊公開辦法》第2 條附表1、附表2。增列多項應公開之品質資訊項目,以提供民眾更豐富之就醫選擇資訊,並敦促保險醫事服務機構提升醫療品質。

12/15 發布修正「健保投保金額分級表」第1 級為21,009 元,並自106年1月1日實施。另配合級數調整,未僱用人員之專技以第6 級26,400 元起申報;村(里)鄰長以第12級34,800元為投保金額。

12/16 舉行長照十年計畫2.0揭牌儀式,當日分別由蔡總統英文於嘉義縣及雲林縣、行政院林院長全於臺北市之社區整合型服務中心揭牌,宣布長照2.0於106年正式開辦。

12/19 發布修正「全民健康保險醫療服務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部分診療項目,並自106年1月1日生效。

12/19 公告修正「特殊營養食品之病人用食品應加標示事項」,名稱並修正為「特殊營養食品之特定疾病配方食品應加標示事項」,並自106年1月1日生效。

12/21 公告修正「應施輸入查驗中藥材之相關查驗規定」,新增防風、黃連、陳皮、人參及西洋參等5 項中藥材執行邊境查驗,並自106年1月1日生效。

12/21 公費流感疫苗600 萬劑全數接種完畢,全國人口接種涵蓋率為25.5%。

12/23 發布修正《全民健康保險法施行細則》第45條、第73條。

12/23 公告「105 年度一般護理之家及產後護理機構評鑑結果」。

12/26 公告修正「西藥藥品優良製造規範(第一部、附則)」及「西藥藥品優良製造規範(第二部:原料藥)」之部分規定。

12/27 公告修訂「牙醫門診加強感染管制實施方案」,自106年1月1日起生效。

12/29 公告「106 年全民健康保險保險對象住院應自行負擔費用之最高金額」,自106 年1月1日生效:保險對象因同一疾病於急性病房住院30 日以下或慢性病房住院180 日以下,每次住院最高金額為3 萬7 千元,全年累計最高金額為6 萬2 千元。

12/29 發布修正「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資源缺乏地區應具備之條件」第3 點,自106年1月1日生效。

12/29 公告修訂「全民健康保險鼓勵醫事服務機構即時查詢病患就醫資訊方案」,自106 年1月1日實施。

12/30 修正頒布「推展社會福利補助作業要點」及「106 年度推展社會福利補助經費申請補助項目及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