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醫療進步及社會發展,國人的平均餘命不斷延長,但生育率卻持續地下降,致使65歲以上的老年人口占率快速攀升,目前已經超過12.4%,預計到2018年老年人口比率將達到14%,進入世界衛生組織定義之「高齡社會」;如果老化速度不減的話,2025年老年人口比率將超過20%,邁入「超高齡社會」,屆時每5個人中就有1位老人,顯見臺灣人口老化是不可忽視的現在進行式,政府與社會均有責任及早規劃因應。
三階段逐步建構完善長照體系 長照十年計畫踏出第一步
人口結構的老化使社會面臨二大挑戰,一是老年人的照顧需求大量增加,二是青壯人口的負擔增加。根據國家發展委員會人口推估,到2060年時每1.2名青壯年人口,就必須負擔扶養1名老人。因此,政府規劃分三個階段來建立長照制度和體系:第一個階段是推動「長照十年計畫」,目標在建立長照的服務模式,做為建構長照服務網絡的先驅。自2008年起開始推動的「長照十年計畫」,以補助使用者為原則,依照失能者的評估結果,提供「居家式」、「社區式」及「機構式」的服務,來滿足多元化的需求。
第二階段完成長照服務法立法 加速充實長照資源布建
第二個階段乃以發展長照服務網絡,並推動《長期照顧服務法》(簡稱《長照服務法》)立法為目標。《長照服務法》是我國長照發展的根本法源,立法院在今(2015)年5月15日完成三讀,同年6月3日經總統令公布,進入長照發展的另一重要里程碑。《長照服務法》草案自2010年送到立法院審議,歷經長達4年半的時間始達成各界共識而通過,中間的辛苦與複雜度可想而知。
《長照服務法》共有7章66條,涵蓋了長照服務的整體內容,包括:人員與機構的管理、受照顧者的權利保障以及相關獎勵措施等。其重要性:第一,作為整合各類長照服務機構和服務模式的法律基礎,包括長照十年計畫中所提的「居家」、「社區」及「機構式」服務,並納入民間團體期盼已久的「小規模多機能服務」;第二,有關人力部分,除了確認照顧服務員的專業地位外,在外籍看護工部分亦有所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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